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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4:4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 50 年 5 月 26 日台財錢發字第 03516 號、51 年 4 月 2日台財錢發字第 01962 號與 60 年 6 月 1 日台財錢字第 14467 號等 3 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9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綜字第1090493572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通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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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財政部 50 年 5  月 26 日台財錢發字第 03516  號、51  年 4  月 2
          日台財錢發字第 01962  號與 60 年 6  月 1  日台財錢字第 14467  號
          等 3  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代表人藍○鼎先生)、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
          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朱○源先生)
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先生)、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
          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保險局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50 年 5  月 26 日台財錢字第 03516  號
            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51 年 4  月 2  日台財錢發字第 01962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60 年 6  月 1  日台財錢字第 14467  號
            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