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本會函復台灣反洗錢推廣協會有關參加該協會及國際公認反洗錢師協
會(ACAMS )訓練時數得否認定屬外部訓練時數之函釋一份(如附件)供
參,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本會 108 年 11 月 27 日金管銀法字第 1080217200 號函(副
本)辦理。
二、經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同意參加台灣反洗錢推廣協會暨所屬
ACAMS 舉辦之訓練時數,可計入本局於 108 年 4 月 30 日以保局
(綜)字第 10804562110 號函所要求之外部訓練時數。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中華民國產物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季先生)、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
會(代表人朱○源先生)、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
○通先生)
副 本:本局綜合監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