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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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核定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為證券交易法所稱之有價證券之令
英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7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發字第1080321164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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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核定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為證
券交易法所稱之有價證券。
二、所稱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係指運用密碼學及分散式帳本技術或其
他類似技術,表彰得以數位方式儲存、交換或移轉之價值,且具流通
性及下列投資性質者:
(一)出資人出資。
(二)出資於一共同事業或計畫。
(三)出資人有獲取利潤之期待。
(四)利潤主要取決於發行人或第三人之努力。
三、本令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