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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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補充「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相關規定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1 月 26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8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發字第10703410726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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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廢止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
○九二○○○一一五一號令,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3 月
21 日台財證一字第 0920001151 號令,自 108 年 1 月 1
日廢止。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