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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3 05:2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 86 年 4 月 1 日台財融字第 86614575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各會員機構。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500284833號 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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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本會業於 106  年 5  月 24 日以金管銀法字第 10500284830  號令發布「銀行法」
第 32 條規定之解釋令,爰旨揭函文應停止適用。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誠先生)
副    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
          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