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02:3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三點及第七點 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21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402 54607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影本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請查 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0402546074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旨揭修正規定自即日生效,相關配套措施則依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2 款規定,另為令釋。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博)
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曾○瓊)、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
          代表人王○玲)、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檢查局、保險局(均含附件)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