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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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所請註銷辦理「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 6 條第 2 項第 3 款會計主管持續進修專業訓練課程之進修機構乙案,准予照辦。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030043154H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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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無) 說 明: 復 貴校 103 年 11 月 14 日原推字第 1030003734 號函。 正 本: 中○大學(00000 ○○市○○路 200 號)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