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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9:5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告或向本會申報事項一覽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9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發字第1020030203號公告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    旨:修正「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告或向本會申報事項一覽表」。
公告事項:檢附修正後「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告或向本會申報事項一覽表」乙份。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以上含附件)
副    本: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
          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
          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以上均含
          附件)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8 年 1  月 12 日金
            管證一字第 0970071579 號公告,修正。
          2.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3  年 10 月 15 日金管證
            發字第 1130384523 號公告,修正。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