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本會九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金管證四字第○九四○一二四二四二號 令」,並自即日生效。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貼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行政院法規委員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本會資訊管理處、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 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 公司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4.07.26 金管證四字第 0940124242 號 令廢止)
廢止「本會九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金管證四字第○九四○一二四二四二號 令」,並自即日生效。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貼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行政院法規委員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本會資訊管理處、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 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 公司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4.07.26 金管證四字第 0940124242 號 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