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3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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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證券承銷商得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相關之財務規劃、評估及顧問業務並收取費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0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二字第0930144519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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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承銷商得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相關之財務規劃、評估及顧問業務, 並收取相關費用。 不再援用: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4.02.16 金管證二字第 0940000630 號令不再援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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