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期貨交易法第九十七條第二項及期貨結算機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二條規定辦理。 二、期貨結算機構辦理期貨商、結算會員以股票選擇權契約標的證券抵繳 其賣出買權部位所需結算保證金作業時,應於其財務報告及月計表中 附註說明,並揭露相關明細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