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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23:5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本局將於 95 年 5 月 15 日起遷至台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 2 段 7 號 7 樓,重大偶發專線電話(02)89691294,傳真專線(02)89691397,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機構(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5 月 05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95 年 05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銀局(三)字第0953000239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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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無)

不再援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6.03.22  金管銀合字第 1063000
          0673  號函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