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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譯法規中文內容(Chinese Content)
法規名稱(Title): |
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英 |
公發布日(Date): |
113.07.22 |
法規內文(Content): |
第三條
保經代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應於公司建置網站專區、網頁或公司設置之行動應用程式(APP)投保平台,且其執行招攬之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業務員不得自行建置。
保經代公司依異業合作推廣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與異業合作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該異業建置網站專區、網頁或行動應用程式(APP)投保平台,應由保經代公司負責管理維護並揭露相關資訊。
第九條
保經代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採自動化系統檢核作業,經與代理或業務合作之保險公司確認或同意,所訂定系統自動處理之條件、範圍、檢核內容及內部稽核方法。
辦理首次自動化系統檢核前,應進行下列作業,及召開網路投保會議,就下列事項進行確認,並應將會議之內容與結果,作成會議紀錄,送總經理核閱,備供主管機關查核:
一、檢視上架商品內容與保單條款相符。
二、建立瞭解要保人之需求及商品或服務之適合度之機制。
三、檢視檢核作業符合相關法令遵循、消費者權益保護。
辦理系統自動檢核後,每季應依前項規定辦理至少一次。網路投保相關法令修正或新增商品種類時,亦應依前項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