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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第2條、第3條、第4條條文

主管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發布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日期: 106.07.18
發布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0602503271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法規名稱: 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圖表附件: